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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用网约车平台费用垫付规则虚假刷单 16名被告人获刑

网约车作为便捷实用的出行工具,拥有着庞大的用户群体。为更好保障司乘双方权益,各网约车平台先后配套推出了一系列政策规则,然而一些不法分子却对此动了歪心思。近日,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…

网约车作为便捷实用的出行工具,拥有着庞大的用户群体。为更好保障司乘双方权益,各网约车平台先后配套推出了一系列政策规则,然而一些不法分子却对此动了歪心思。近日,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就审结了这样一起涉案人数16人、涉及金额近60万元的网约车平台诈骗案。刘某、谈某等16名被告人犯诈骗罪,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六个月,并处罚金2万元至5000元。

刘某是一名网约车司机。2020年初,刘某花500元从他人处购买了虚拟跑单赚钱技术,通过在手机上安装虚拟定位软件,利用网约车平台费用垫付规则,实施刷单诈骗。在模拟跑了两单轻松牟利数千元以后,刘某找到谈某,两人一拍即合,迅速开启了刷单捞金模式。短短数月间,刘某累计帮助他人或经谈某介绍与他人共同实施刷单诈骗11次,谈某累计帮助他人、介绍他人或与他人共同实施刷单诈骗11次。截至案发日,随着刷单圈子的不断扩大,共计套现近60万元。

2022年2月,刘某等14人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,另两人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。16人均认罪认罚并积极赔偿网约车平台企业经济损失,其中刘某等5人取得网约车平台企业谅解。

法院审理后认为,本案系共同犯罪,刘某、谈某等16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虚构订单骗取网约车平台企业钱款,数额巨大,均构成诈骗罪。综合考量16人的犯罪事实、性质、情节以及其行为对社会的危害程度,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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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admin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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