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民网北京8月28日电 近日,最高人民法院在国家法官学院举行第四届特约监督员聘任活动,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、院长张军为新一届特约监督员颁发聘书并讲话。
今年,最高人民法院根据《特约监督员工作条例》有关规定,决定聘请149名全国人大代表、全国政协委员担任第四届特约监督员,地域上覆盖各省(市、自治区),行业上涵盖法律、教育、医卫、科研、经济等各个领域,除中共党员,也有各民主党派、无党派人士和群众代表,范围更广、代表性更强。
围绕如何开展好监督履职工作,最高人民法院向特约监督员提出三点希望。一是当好“督查员”,发挥好监督作用。提出监督批评意见,就是对人民法院工作最大的支持。希望特约监督员树立发现问题就是能力、指出问题更显担当的监督履职理念,立足本职、积极监督。不仅加强对司法审判业务、案件审判执行的监督,也专于、善于指出人民法院在司法政务、队伍建设、司法改革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不足。
二是当好“协理员”,发挥好智库作用。履职的过程既是有力监督,也是协商、协助。希望特约监督员开好“直通车”,当好“千里眼”“顺风耳”,及时向人民法院通报相关情况、反映相关问题。深入法院开展调研指导,深度参与重大事项论证、重大案件公开听证等工作,积极为加快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出谋划策、贡献智慧。
三是当好“宣传员”,发挥好引领作用。审判工作现代化需要全社会、各方面的理解支持和协同发力。希望特约监督员充分发挥联系广泛、代表性强、影响力大等优势,传递法治声音,讲好审判故事,加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本质特征、显著优势的阐释,加强对能动司法理念和生动实践的宣传,共同营造坚持公正司法、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浓厚氛围。
对特约监督员履职服务保障,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各庭室局要增强主动接受监督意识,更加重视、更为积极、更富成效地多邀请特约监督员参与法院工作,既展示工作亮点,更敢于揭短亮丑。在巩固已有工作形式载体的基础上,探索创新更加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,不断丰富特约监督员活动内容,为特约监督员监督履职创造良好环境。加强与特约监督员的全方位对接、全过程沟通,注重提办结合、及时反馈,做到件件有落实、事事有回音,推动监督履职成果转化为审判工作现代化的成效。